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千万别忘了上牌这(zhè)一步!
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,提升(tíshēng)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(hàopái)(hàopái)制作规范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》《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,龙岩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式(xīnshì)电动自行车号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龙岩市各县(市、区)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(shǐyòng)等实际情况,对新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陆续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(hàopái)。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(wèi)渐变绿色(lǜsè)(号牌样式附后),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,工本费保持13元不变。
二、原已登记悬挂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使用。如遇(rúyù)号牌遗失、破损等(děng)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,统一更换为(wèi)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,车号同步予以变更。
三、未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
四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,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(shíliùzhōusuì),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(hé)疾病。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规范(guīfàn)佩戴安全头盔。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,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(dāzài)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。搭载时(shí),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,严查(yánchá)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,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。
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(jiāotōngjǐngchá)支队
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新式(xīnshì)号牌样式
号牌尺寸(chǐcùn):180mm(长(zhǎng))×120mm(宽)×3mm(厚),颜色为渐变绿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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